发明的特征在于它是技术或功能问题的解决方案,而不是美学或其他特性问题。 发明可以是产品或方法,以及与他们相关的。

技术问题可能是旧的或新的,但其解决方案必须是新的,由此体现专利的价值。 简单地发现自然中已经存在的东西,我们称之为发现的东西,不是发明,即专利发明必须是由人为介入实现的。

发明不一定非常复杂。 然而,目前随着各个知识领域的专业化水平,大多数发明都是由公司,研究中心或大学开展或资助的研发(R&D)活动的产物。 其特点是需要一系列资源,物质和财力,以达到预期结果。

实用新型是一种工业产权,与专利一样旨在保护创新,但创新价值较低或非关键创新。 一般而言,实用新型适用于技术复杂性较低的发明,这就是为什么它们被称为“小专利”,“实用的创新”或“短期专利”。

申请实用新型专通常比申请发明专利的程序更短,更简单。

通常,实用新型在以下方面与发明专利不同:

获得实用新型专利的要求与发明专利要求之间存在一些差异。

法律规定,实用新型在新的和易实现工业化应用时具有可专利性。对于实用新型所要求的创造水平对于申请发明专利来说是必要的。

然而,那些与先前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相比仅呈现出细微差别的我们称之为实用新型专利,因其没达到发明专利的“创造性水平”,所以不得授予专利发明。

在实践中,作为优先标准对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通常与最先提供改进的创新相关。

因国家而异,实用新型的专利保护期限短于发明专利保护期。

在智利,实用新型专利保护期限为自提出申请之日起10年。

关于实用新型专利注册程序,在我国采用与申请发明专利相同的方法。

申请和维持实用新型专利更经济实惠。其申请成本和维持费用低于发明专利的费用。

在一些国家,如智利,只能通过特定技术领域获得实用新型的专利保护,并且仅适用于产品而不适用于方法。

一般而言,能被视为实用新型的有:可以针对其外部设计和功能操作中声明其权利的仪器,设备,工具,设备或其组件,并且只要具备实用性,即它其提供的功能可以带来之前不存在的优势、好处或技术效果。

如果是生命周期较短的产品需要保护,则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是比发明专利更合适的选择。 由此,其被认为是适用于中小型企业(SME)的保护工具,以便这些企业对现有产品进行“微小”改进或产品适应性调整

一旦完成注册,任何实用新型专利必须具有可见形式的说明,例如“实用新型”或首字母“M.U.”,以及注册编号。 这些指示说明可以放置在产品的密封包装上,如此只有在消费者拆开包装后才能使用该产品。

对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优点在于可以使用PCT模式来申请专利,这意味着可以通过一次申请在许多国家都得到相应的专利保护